每日經濟新聞 2024-04-18 20:38:55
每經編輯 段煉
據央視新聞,今天(4月18日),湖北省黃岡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中國人民銀行原黨委委員、副行長范一飛受賄一案。
湖北省黃岡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1993年至2022年,被告人范一飛利用擔任原中國人民建設銀行信托投資公司計財部經理、總經理助理、資金計劃部副主任,中國建設銀行資金計劃部副主任、財務會計部總經理、計劃財務部總經理、行長助理、黨委委員、副行長,中國投資有限責任公司黨委委員、副總經理兼上海銀行董事長,中國人民銀行黨委委員、副行長等職務上的便利,以及利用職權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有關單位和個人在貸款融資、業(yè)務承攬、工作調動等事項上提供幫助,直接或者通過其特定關系人非法收受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3.86億余元。檢察機關提請以受賄罪追究范一飛的刑事責任。
庭審中,檢察機關出示了相關證據,被告人范一飛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證,控辯雙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發(fā)表了意見,范一飛進行了最后陳述并當庭表示認罪悔罪。庭審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擇期宣判。
人大代表、政協(xié)委員及社會各界群眾共40余人旁聽了庭審。
據中央紀委國家監(jiān)委網站去年6月9日消息,經中共中央批準,中央紀委國家監(jiān)委對中國人民銀行原黨委委員、副行長范一飛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圖片來源:中央紀委國家監(jiān)委網站
經查,范一飛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政治意識淡漠,對抗組織審查,大搞迷信活動;無視中央八項規(guī)定精神,長期違規(guī)接受宴請、旅游、打高爾夫球等活動安排,違規(guī)參加公款宴請、收受禮品禮金、出入私人會所;在職務安排、崗位調整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為官不廉,縱容親屬不實際工作而獲取薪酬,搞權色交易;違規(guī)干預、插手執(zhí)法活動;道德敗壞,家風不正;毫無紀法底線,膽大妄為,“靠金融吃金融”、“以錢生錢”,長期以“投資”為名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貸款融資、企業(yè)經營等方面謀利,并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范一飛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jiān)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guī)定,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中共中央批準,決定給予范一飛開除黨籍處分;由國家監(jiān)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
公開資料顯示,范一飛,男,1964年出生,中國人民大學經濟學博士,美國哥倫比亞大學國際經濟碩士。
據中國新聞周刊,范一飛的履歷分為兩個階段,分別是建行和央行。1982年7月,未滿18周歲的范一飛到建行江蘇省分行常州市中心支行工作,金融系統(tǒng)生涯由此起步。
他歷任建行財務會計部總經理、計劃財務部總經理、行長助理等職,2005年(時年未到41周歲)任建行副行長,2010年轉任中國投資公司副總經理,后兼任上海銀行董事長。
從進入建行到以建行副行長身份轉崗,范一飛在建行工作時間超過27年。2015年1月,他出任中國人民銀行黨委委員,同年2月任中國人民銀行副行長,并成為當時央行領導班子中最年輕的成員。在央行工作期間,范一飛主要分管支付、金融科技等領域,其公開講話內容,曾涉及數(shù)字人民幣、支付監(jiān)管、金融科技等話題。
編輯|段煉 杜波 杜恒峰
校對|盧祥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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