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15-11-25 02:18:45
每經編輯 每經記者 李智
不久之前,作為茂化實華(000637,收盤價7.86元)實際控制人的劉軍,通過公司大股東北京泰躍房地產開發(fā)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北京泰躍)提議罷免其姐劉華的上市公司董事長職務。不過,隨著北京泰躍態(tài)度的戲劇性轉變,一出“罷免與反罷免”的大戲也隨之拉開帷幕。就在這個關鍵時點,深交所的一份《關注函》,將這一事件相關的更多細節(jié)公之于眾,該事件的發(fā)展方向變得更加難以預測。
內斗引深交所關注
昨日(11月24日)下午,深交所向茂化實華發(fā)出了一份《關注函》。與近期重點聚焦上市公司停復牌問題所不同,茂化實華引起深交所重點關注的原因,源于公司實際控制人與現任董事長之間的矛盾。
深交所在《關注函》中透露,24日媒體報道稱,茂化實華接受北京泰躍的提案,原定于11月30日召開股東大會審議《關于免去劉華女士董事職務的議案》。11月21日,北京泰躍又向茂化實華發(fā)出通知,稱撤銷劉華董事長的議案沒有經過公司董事會和股東大會同意,要求撤回該議案。茂化實華董事會計劃在11月25日表決是否撤回該議案。深交所公司管理部對比表示關注。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了解到,作為茂化實華實際控制人的劉軍,此前因為行賄罪鋃鐺入獄。在這一特殊背景之下,劉軍委托其姐劉華擔任茂化實華董事長一職。但是,伴隨著劉軍認為對于茂化實華的控制力受到威脅,就通過上市公司大股東北京泰躍提出免去劉華擔任公司董事長的議案。
北京泰躍在此前披露公告中透露,因劉華女士系北京泰躍委派的董事,劉華女士在擔任董事及董事長職務期間,因個人經營理念與管理方式與北京泰躍及北京泰躍實際控制人之間存在嚴重分歧,并嚴重侵害了北京泰躍及實際控制人的合法權益,其自身已經不適合繼續(xù)在公司擔任董事及董事長職務。
然而對于北京泰躍,現任茂化實華董事長的劉華,同樣有著一定的控制力,于是就出現了北京泰躍先后提出“罷免與反罷免”兩份截然不同議案的一幕。
何方勝出仍存懸念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注意到,截至昨日深交所出《關注函》之時,茂化實華并未披露北京泰躍提出的撤銷“免去劉華董事長議案”的信息。而對于相關的問題,茂化實華董秘辦一位人士不愿透露更多的信息,一再強調以公司披露公告為準。
從時間來看,距離茂化實華30日的股東大會召開時間,包含今日在內僅有3個工作日?!蛾P于免去劉華女士董事職務的議案》最終是否會提交股東大會審議,將成為決定這一場“內斗”勝利者的關鍵。正因為此,北京泰躍突然提出撤銷議案,透露出一絲釜底抽薪的意味。
就在這個敏感的時點,《關注函》中透露的信息,又讓整個事件發(fā)展方向變得更加難以預測。
深交所表示,根據相關規(guī)定,發(fā)出股東大會通知后,無正當理由,股東大會不得延期或取消,股東大會通知中列明的提案不得取消,一旦出現延期或取消的情形,召集人應當在原定召開日前至少2個工作日公告并說明原因。請茂化實華針對媒體報道的內容進行詳細說明,包括但不限于是否撤回上述議案、理由是否正當等,在11月25日前書面回復并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上海杰賽律師事務所王智斌律師對記者表示,作為大股東有提出議案的權利,但無論最后的結果如何,北京泰躍提出議案后又主動否決的行為,同樣值得各方關注。比如北京泰躍當初在提議《關于免去劉華女士董事職務的議案》之時,給出了非常充分的理由并予以披露,如今卻又突然推翻了這一方案,這種矛盾的本身,就存在誤導性陳訴的嫌疑。
王智斌提出,其實類似的案例此前也曾出現。比如近期,銳奇股份董事長吳明廳就因為“自推自否”高送轉方案,遭到了深交所的公開譴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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